坚决打赢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 凉山、甘孜问责相关责任人
凉山州冕宁盐源森林火灾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4名县级干部被免职
今年以来,凉山州冕宁县漫水湾镇西河社区、大桥镇店子村、宏模镇山河村,盐源县黄草镇大拉箩村、长柏镇黑地村相继发生森林火灾,州县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将5起火灾及时扑灭。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核实,其中4起系人为引发,1起为自然因素引发。
近期,凉山州对7名县级干部、8名乡镇党政正职、34名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凉山州委责令冕宁、盐源两县县委、县政府分别向州委、州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由州政府分别对冕宁县县长王潇和盐源县县长段勇纲进行约谈。相关责任人受到问责处理:
免去大桥镇县级责任领导管军冕宁县政协党组书记职务并提名免去其主席职务,免去大桥镇县级责任领导沙马建波冕宁县委常委、统战部长职务;
免去黄草镇县级责任领导伍华盐源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并提名免去其副主任职务,免去长柏镇县级责任领导沈文清盐源县政府党组成员职务并提名免去其副县长职务;
对宏模镇县级责任领导冕宁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罗晓英进行书面诫勉。
给予大桥镇党委书记陈映超,党委副书记、镇长肖鹏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宏模镇党委书记彭绪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剑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黄草镇党委书记马银军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党委副书记、镇长杨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镇长职务;给予长柏镇党委书记张书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委书记职务,党委副书记、镇长杨仁勇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镇长职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他34名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问责处理。
甘孜州纪委监委关于对九龙县“2·16”森林火灾问责处理情况的通报
2022年2月16日14时许,九龙县呷尔镇呷尔村热枯沟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71.5公顷,受害森林面积76.0公顷。经省、州、县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调查,综合判定起火原因为:在大风作用下,上下交错的通信光纤牵引钢绳与白塔砖厂自用380伏输电线搭接短路,产生高温电弧,使输电线和光纤牵引钢绳部分熔化,牵引钢绳上的挂钩受电弧高温软化变形后弹到地面,引燃地面草丛并蔓延成灾。火灾发生后,省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反应并组织力量科学扑救,于2022年2月19日将火扑灭。
此次火灾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九龙县相关责任单位、部分领导干部及森林草原监管人员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视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风险意识不强,仍然存在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对风险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整治不及时、不彻底。经省纪委监委和州委同意,对九龙县相关责任主体分别作出如下问责处理:
1.九龙县委、政府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在思想认识上麻痹大意、盲目乐观,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未将责任压紧压实到最小单元,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未形成闭环管理。责成九龙县委、县政府分别向州委、州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2.九龙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赵成忠(县森防指副指挥长、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组长),对此次火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由州纪委对其进行书面诫勉。
3.九龙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局长尼卜依伍(县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副组长),对此次火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由九龙县监委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4.九龙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副局长苟江(分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对此次火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由中共九龙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5.九龙县呷尔镇党委书记兰华宣,对此次火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由九龙县监委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6.九龙县呷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安邦,对此次火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由九龙县监委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7.九龙县呷尔镇副镇长巴青阿的(呷尔镇分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对此次火灾负有直接责任,由中共九龙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8.呷尔镇呷尔村大铺子组组长、护林管理员朋错汪都,对此次森林火灾负有日常监管不力的责任。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9.呷尔镇呷尔村生态护林员王友珍,对此次森林火灾负有日常监管不力的责任。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0.涉案企业相关责任由九龙县公安局及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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