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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输掉一生!

作者: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表于:2018年11月07日 文章点击数:2637 【打印】

   “以赌博方式敛取巨额钱财,通过‘大赌’‘假赌’大搞权钱交易。”近日,贵州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蒲波被“双开”的通报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其沉迷赌博的相关表述,引发舆论关注。
  近年来,“倒”在赌博上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并不在少数。如,贵州省遵义市委原副书记罗其方通过与私营企业主打麻将获利200多万元,终因受贿获刑10年6个月;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某建设类国有企业下属分公司财务负责人陈曦曦两年内挪用公款2683万元赌博,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一些党员干部在玩乐上“不拘小节”,与同事、朋友乃至管理服务对象进行所谓“带彩”娱乐,进而沉迷赌博,走上破纪破法之路,葬送前程、自毁人生,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聊斋志异》有言:天下之倾家者,莫速于博;天下之败德者,亦莫甚于博。“赌”字绝对沾不得、碰不得。分析起来,赌博对党员干部至少有几重恶劣影响。
  其一,影响日常工作,有损干部形象。通宵达旦打牌娱乐,“四圈八圈不累,三天五天不睡”,甚至在工作时间还控制不住玩几把。如此状态,何谈作为、事业、责任?
  其二,诱发贪腐。赌博需要钱,赌输了更需要钱。一些党员干部为了偿还赌债,便利用手中权力想方设法贪污挪用公款,甚至扶贫资金、移民安置费、医保基金等“救命钱”也不放过。
  其三,为居心不良者大开方便之门。一些工于心计、蓄谋已久的输钱者看似“心甘情愿”实则为“鱼儿终于上钩了”窃喜不已,总是赢钱的人假装“心安理得”却自知“拿人手短”。嗜好,贿赂,演技,幌子,剧终往往是一个“败”字。更有甚者,通过赌博,拉帮结派、经营“圈子”。可以说,赌桌之上无好事,一旦沾染“赌风”,其危害就不仅仅是“败家”了。
  案例比比皆是,不可不防。以赌而论,纵使一时赢下金山银山,却大有可能输掉一生。(兰琳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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