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清风 当前位置:首页>>校内巡察 >>莲湖清风>>正文

学校党委巡察组向化学化工学院反馈巡察意见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9年09月04日 文章点击数:3114 【打印】

        8月30日下午,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党委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学校党委巡察组向化学化工学院反馈巡察意见校纪委副书记汤勇、巡察组组长郑静同志出席反馈大会,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书记代表班子成员作表态发言,化工学院全体教师参加会议。
      反馈会上,巡察组组长郑静同志宣读了反馈意见,指出了化学化工学院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经费管理、实验室管理、教学运行绩效分配教师管理等方面需要整改的问题。并对化学化工学院提出整改要求:一是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学院党总支要切实承担起对化工学院全面工作的领导,加强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指导。二是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学院党总支要引导全体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新学期要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相关主题教育活动。三是严格学院内部管理。尤其要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科学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四是切实整改巡察反馈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1个月内制定并上报整改方案,整改过程要突出问题导向,3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按时提交整改报告。
      校纪委副书记汤勇对化学化工学院的巡察整改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领会校内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认真开展整改,杜绝文字整改;三是做好巡察监督检查,保证巡察整改成果。
       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书记朱朝菊同志代表学院作表态发言。她表示:一要严肃认真对待巡察结果。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点评成绩实事求是,谈问题不遮不掩,促整改严肃认真,化工学院完全接受巡察结果。二要针对问题立行立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人,有计划、有步骤的抓好落实。三要运用巡察结果促进各项工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肩负起“一岗双责”,把巡察结果和平时管理相结合,使整改成效体现在学院各项工作中。
       2019年5月8日至21日,校党委巡察组对化学化工学院开展了为期两周的巡察。巡察组进驻化工学院后,从严从实开展巡察工作,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查找党的领导、党的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师德师风、科研、人事、国资、计财等工作中的履职尽责情况。
 
 
 
Copyright 2019 省纪委监委驻四川文理学院纪检监察组办公室、中国共产党四川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管理入口 旧版访问
主办:省纪委监委驻四川文理学院纪检监察组办公室、中国共产党四川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塔石路中段519号